慢性病用药注意事项

2024-04-16 15:3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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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慢性病是一类发病潜伏时间长,一旦得病便不能自愈,而且也很难治愈的非传染性疾病,多数患者需要终生服药。以下为慢性疾病的范畴:

  呼吸系统: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哮喘、慢性肺心病、慢性呼吸衰竭、硅肺、肺纤维化;

  循环系统:慢性心力衰竭、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高血压、心脏瓣膜病、慢性感染性心内膜炎、心肌疾病、慢性心包炎;

  消化系统:慢性胃炎、消化性溃疡、肠结核、慢性肠炎、慢性腹泻、慢性肝炎、肝硬化、慢性胰腺炎、慢性胆囊炎;

  泌尿系统:慢性肾炎、慢性肾衰、泌尿系慢性炎症;

  血液系统:慢性贫血、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慢性淋巴瘤;

  内分泌系统:慢性淋巴细胞性甲状腺炎、甲亢、甲减;

  代谢和营养:糖尿病、营养缺乏病、痛风、骨质疏松;

  其他:结核、股骨头坏死、慢性骨髓炎。

  二、人体会不会对治疗慢性疾病的药物产生依赖性?

  对于患有慢性疾病的病人而言,长期使用药物并不会导致药物成瘾。药物治疗的目标在于恢复人体已经发生的异常生理状态,以避免对全身各处器官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在治疗过程中,有些患者错误地认为长期用药会导致“依赖性”,因此在症状得到改善后,私自终止了药物使用。在症状再次显现、感受到明显的不适后继续服药。这种做法其实是一种错误的做法,每当病情得到纠正时停药,就会使得病情再次失去控制,如此反复反而会使病情更容易恶化,带来极其危险的后果。

  三、慢性病长期用药的几点注意事项

  (一)按医嘱服药,不得自行停药

  老年患者最常见的慢性疾病包括高血压、糖尿病、高血脂、冠心病和哮喘等,因此,只有坚持长期服药,才能使病情得到相应控制。一旦停止用药,可能导致疾病复发,病情恶化,出现高血压危象、糖尿病酮症酸中毒、脑出血、脑梗死、心绞痛、心肌梗死、哮喘发作等严重后果。因此,在治疗或预防这些疾病的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服用药物。

  有些症状是可治愈的,治愈后可停止服用药物。一些治疗方法在达到目标后,如不停用或调整剂量,也会对身体造成伤害。所以该吃药的时候就吃药,该换药的时候就换药,该停药的时候就停药。

   (二)切勿自行盲目用药

  举个例子,老李得了高血压,听邻居老马说,用某药治疗效果很好,他就自行服用这种药。服用药物后,他的血压得到了有效降低,但与此同时出现了身体疲乏、头晕眼花等不适。在医院接受检查后,发现脉搏频率降至每分钟50次。老李过去的心率一直缓慢,然而这种药物是一种β受体阻滞剂,具有减慢心率的功效,因此并不适用于他。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到,每个人身体都有各自的特点,在使用药物时,切勿盲目套用固定的方法。

  (三)注意药品有效期 

  需要注意的是,在药品未拆封时,其保存期可至药品包装所标示的有效期。一经启封,其有效期将因储存环境不同发生变化。在使用药品前,必须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包括但不限于检查是否存在发霉、变色、异味或沉淀不均匀等情况,并在开封后详细记录开封日期。定期对家庭药箱进行彻底清洁,以避免使用已经变质或过期的药品。

  (四)使用抗凝药物,要定期复查

  长期服用阿司匹林、氯吡格雷类抗血小板药和华法林、达比加群酯类抗凝药物时,需特别关注出血风险,出血可引起皮下瘀斑、尿血、牙龈出血和大便发黑。当以上情况发生后,应立即到医院就诊,医生根据出血情况及病人基础疾病,考虑是否需停药或换药。此外,需按照医嘱定期进行血常规和血凝相关指标的检测,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根据实验结果进行剂量调整,以达到最佳效果。

  (五)凡事忌讳过犹不及

  药不是吃得越多就好得越快,指标也绝不是降得越低就越好,凡事都要有个度,适可而止。以糖尿病为例, 心理、饮食、运动、药物以及检测。“五项达标”包含体重、血压、血糖、血脂以及血黏,指数不达标不行,指数过火也不行。

  温馨提示:需要进行长期用药的慢性病患者而言,必须严格遵守医嘱,以避免因不合理用药而导致药物对身体和其他器官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在服用药物期间,若发现胃部或其他内脏出现频繁的不适症状,应立即进行全面检查以确保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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